据调查,仅2012年2月至10月期间,尤良才共销售假冒红豆注册商标的家居被2万余条,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00多万元。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当庭判处尤良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4万元。
据了解,尤良才原是红豆集团二级经销商,因此他知道所有的代理商、经销商都会与红豆集团签订相关协议,家纺用品必须从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公司红豆家纺进货,如果违反协议将会被取消代理资格和支付巨额的罚款。由于红豆家纺的质量好,定位也较高,因而其家纺产品的价格也比较贵,在现今家纺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级代理商、经销商普遍感觉销售压力较大。因而尤良才决定铤而走险,他认为只要生产出来的家纺产品质量可靠,将假冒“红豆”商标的家纺商品混搭在其他家纺产品中进行销售,应该不会被发现,而且假冒商品的主要销售对象还是红豆的代理商和经销商,大家心知肚明,只要他们不说根本不会被发现。
而在2012年年底,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的家纺企业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到南通金柒家纺厂时,发现该厂区内挂有大量“红豆”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对商品进行检测和质量鉴定后更发现,这些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鉴于案情重大,质监部门便及时将该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2013年12月26日,根据案件的指定管辖,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对尤良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向当地法院提起了公诉。
为了使更多的家纺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在该院建议下,今年1月14日,通州区法院将庭审地点放在中国南通国际家纺城,并将庭审全过程通过网络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