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加快自治区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出疆棉运费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1]42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出疆棉纱、棉布运输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财建[2011]1160号)精神,中央财政对新疆棉纺织企业出疆棉纱运输费用给予每吨定额补贴500元;自治区财政对棉纺企业32支以上(含32支)的出疆棉纱给予每吨200元的运输费用补贴,32支以下的出疆棉纱每吨给予100元运输费用补贴。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符合以上两个文件的补贴标准,享受出疆棉纱运输费用补贴的优惠政策。
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阿拉尔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12年度出疆棉纱运输费用补贴2,134,738.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笔政府补助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增加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