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联合东莞、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三地的毛巾类产品进行了抽样比较试验,检测结果显示,19个样品不符合要求,纤维含量问题突出,不过,全部样品甲醛含量均符合标准要求。
据悉,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深圳、东莞、惠州三地消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在三地市场模拟普通消费者随机购买,共100个,其中深圳市场60个,东莞市场25个、惠州市场15个。本次检测依据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共检测10个项目。
检测结果显示,19个样品不符合要求,纤维含量虚标问题突出。纤维含量是指纺织产品中某一纤维占产品或产品某部分的纤维总量的百分率,是商品材质的说明,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重要依据,也是商品是否货真价实的主要依据。
9个样品标识不规范。问题主要体现在:无生产者地址、未采用最新的产品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未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洗涤符号标注不规范(例如洗涤顺序不正确)、未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等。
2个样品pH值超标,如果纺织品的pH值过高,会对皮肤产生刺激,破坏皮肤表层的保护膜,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诱发皮肤疾病。
9个样品吸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专家分析,吸水性差的原因主要是产品加工过程中采用了劣质天然纤维或吸水性差的化学纤维,或为了保证其柔软性加入了过多的柔软剂,这些都是对加工过程控制不当造成的吸水性下降的主要因素。
2个样品脱毛率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同样品脱毛率差异较大。专家分析,造成毛巾类产品脱毛率较大的原因有很多。例如企业采用了劣质原材料,此类原料纤维的强力较差极易脱落;再如产品加工工艺过程控制不当,致使纤维受损严重,在日常使用中就会有大量纤维脱落。很多临床病例证实如果毛巾大量掉毛,会造成口鼻不适,引发过敏或呼吸道疾病。
不过,此次全部样品甲醛含量均符合标准要求。另外,染色牢度表现较好,仅1个样品耐湿摩擦色牢度不符合要求。毛巾类产品是人们直接接触皮肤使用的产品,其使用环境一般是在潮湿的状态下,若其染色牢度尤其是湿摩擦牢度不佳,必然会对消费者造成较大的潜在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