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芳纺织与肖兆亚借贷纠纷一案再起波澜。被告方肖兆亚不服二审判决,并表示可以提供华芳纺织贿赂法官等新证据,与此同时,华芳纺织正处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敏感时期,该案件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10月23日下午两点,《大众证券报》记者在江苏省高院旁听了该案庭审。
短暂的合作蜜月
“这官司打了几年,如果得不到公正判决,我死不瞑目!”1950年出生的肖兆亚告诉记者,并向记者出具了“华芳纺织贿赂一审、二审法官的证据”。
资料显示,2009年11月26日,华芳纺织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力天公司和自然人肖兆亚共同出资成立华天电解液公司(后更名为“张家港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天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因为肖总和华芳纺织某高管存在亲戚关系,所以当初大家合作成立公司。”肖的代理律师向记者透露。
2010年1月13日,力天公司决定,同意华天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力天公司增加对华天公司出资款至3500万元,占华天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0%。不久,力天公司对于华天公司出资转为华芳纺织对华天公司的直接投资,完成后,华天公司股东为华芳纺织与肖兆亚,其中华芳纺织占70%,肖兆亚占30%。
在华芳纺织和肖兆亚的合作蜜月期,锂电池概念股在二级市场风头正劲,由于华天公司主营锂电池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华芳纺织亦炙手可热:从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华芳纺织股价上涨超过200%。
持久的对簿公堂
昔日把酒言欢,今朝反目成仇。由于经营不善,华天公司陷入亏损,华芳纺织和肖兆亚开始了持久对簿公堂。
2011年8月16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华芳纺织持有华天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肖兆亚。据华芳纺织公告,当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确认华天公司尚欠华芳纺织借款本息1725万元,并约定肖兆亚个人将向华芳纺织支付的股权转让保证金400万元充抵华天公司所欠借款,并由肖兆亚将其股权质押给华芳纺织。随后几天,华芳纺织陆续收到了肖兆亚的保证金和股权转让款,双方于2011年10月2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蹊跷的是,10月18日,华芳纺织就华天公司“拒绝归还所剩借款本息并要求退还400万元保证金及解除股权质押协议”向张家港法院进行起诉。
“我当初从华芳纺织手里买下华天公司,是想把公司经营好,但是自己投资700万元加上购买股权的1200多万元买到的公司,竟然还欠了几千万的债。我感觉他们把华天公司卖给我,就是一个圈套。”肖兆亚说。
2012年7月,张家港法院一审判定,被告华天公司应返还华芳纺织借款本金1201万元及孳息30.3万元。华天公司不服,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行贿证据”已提交
“我们公司持有华芳纺织几百万股,不知道案件对重组有没有影响,所以特地过来听听。”一位旁听者有些失望地对记者说:“本来以为可以见到华芳纺织高管,没想到就过来一位代理律师。”记者注意到,出席此次审判的还有三位旁听者,均是华芳纺织股东。
作为此次庭审的关注焦点之一,肖兆亚提供了6份证据用来证明华芳纺织曾经向一审、二审承办法官进行行贿。这六份证据主要是公司内部的报销凭证和记账凭证,涉及金额从几百到数千元不等。凭证上来客单位为“法院”,签字批准人均为戴云达(华芳纺织董事长)。华芳纺织代理律师黄永芳对肖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内容提出了异议。
“这些报销凭证是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比如原本是其他业务的报销,但是由于额度已满,工作人员就以接待法院工作人员的形式做账。”黄永芳律师称:“而且这些凭证不能证明哪个法院,哪位法官,所以无法证明就是肖兆亚所说的行贿。”
昨日,江苏省高院当庭并未宣判,建议双方调解;如果当事人双方调解不成,该院将择日直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