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2014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28.7万吨;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8万吨。
同时,细则明确了201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方式——实行先来先领。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及有关材料申请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含加工贸易)。商务部授权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另外,细则还规定了申请条件:持有 2013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并通过最近一次年度审验;上一年度无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社保、环保等方面的违规记录; 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2013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