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牛仔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7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0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及行业标准FZ/T 81006-2007《牛仔服装》,对纤维成分、pH值、甲醛含量、异味、禁用偶氮染料(可分解芬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使用说明(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甲醛含量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州市恒森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品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鑫星服装有限公司。据介绍,面料生产过程中,为了不起皱、不缩水、不褪色,往往加入大量含甲醛的染色助剂和树脂整理剂。服装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没有去除干净,就会导致甲醛超标。
监测中还发现,6批次产品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州市华威狼服装厂、广州市增城广骏制衣厂、广州市六洲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品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鑫星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德胜服装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纤维成分名实不符,如标注纤维成分为“聚酯纤维 100%”,而实测结果为“聚酯纤维96.1%,氨纶3.9%”;二是纤维含量偏差超出了标准允许范围,如标注纤维成分含量为“锦纶95%,氨纶5%”,而实测结果为“锦纶89.5%,氨纶 10.5%”。此外,有个别产品使用说明、pH等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产品时要看产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包括是否有中文标注,是否标明生产厂商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规格、采用原材料的纤维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请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的牛仔服装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