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获得中国棉花协会准许,在相关产品上使用“中国棉花”标志。
依据《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中国棉花协会对这些公司提出的“中国棉花”标志使用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企业核查,并召开了专家审定会。
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麦盖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新丰普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华昌棉麻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及其下属35家棉花加工厂,符合《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适用于成包皮棉)》(2013年版)中规定的企业条件,准许在其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成包皮棉上使用“中国棉花”标志。
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符合《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适用于家纺、服装类产品)》(2013年版)中规定的企业条件,其申请的以下产品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要求,分别是: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田”牌毛巾系列、“无印工坊”牌毛巾系列和“无印工坊”牌家居服;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生产的 “国欣”牌和“芯里美”牌棉被及件套;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鑫秋舒芯”牌棉被(套)及婴幼儿棉被套件;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生产的“民光”牌全棉印花床单。
中国棉花协会将随时对标志产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以确保标志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要求,维护“中国棉花”标志的信誉。(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