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午11时30分许,温州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办事处一棉纺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所幸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11时46分许,龙港消防中队接到苍南县大队指挥中心出动指令,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办事处象湖路333号厂房发生火灾。接警后,龙港消防中队立即出动2辆水罐车14名指战员到场处置。
11时58分许,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侦查得知,报警人称燃烧的厂房内堆积着大量棉花,人员已经全部撤离,该区域纺织加工厂较多,且都是程连体状,一间厂房正猛烈燃烧,并且火势十分凶猛,厂房内能见度很低,如不及时拦截,后果不堪设想。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立即确定了“内攻堵截、火场排烟、物品疏散”的战术方法,命令立即铺设两条水带干线,在两侧出五支枪将火势进行堵截,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并利用排烟机进行排烟。2时35分许,在强大的水流冲击下,现场火势得到控制;此后指挥员及时调整力量全力打击着火区域的火势,并调来大型挖掘机协助灭火。由于现场棉花堆放数量实在太多,且都是在内部阴燃,外侧未发现明显火点,无奈,消防官兵只好打起持久战,一边将水枪深深插入棉花内部,一点一点消灭余火。经过两小时多的紧张战斗,最后火势被彻底消灭。
目前,火灾具体原因及损失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