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海关破获的特大走私进口废纺织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宁波市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300万元;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有期徒刑10年,其余5名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3-5年不等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走私进口的废旧纺织品流向一些无废物加工资质的小企业,在加工过程中对空气、土壤、水源都造成了污染。
据了解,由于该公司非法购得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数量多,可以随意提供给有需要的小加工厂和小作坊,这些进口货物的真正货主是分散在温州、台州一带从事废纺织品回收的个体经营者或小作坊、小工厂。
这些无废物加工生产资质的大量小企业、小作坊参与到废纺织品的洗白、回收、加工等环节中,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对当地空气、土地、水源造成污染。宁波海关关员告诉记者,在当地侦查时发现,有些作坊、工厂附近的土地因为脱色排出的污水,已经被污染成了彩色,散发着刺鼻的味道。(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