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身份,设下骗局,骗取他人五万余元货物。2013年8月27日,罗某及其情人谭某双双被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法院。
罗某,45岁,在湖南省内开设多家内衣店,从事内衣批发和零售。2008年10月份,罗某为了行骗用李少杰的假身份证租赁衡南县云集镇南国明珠一门面开设“亿客隆针织内衣超市”,并以其兄长的名义办理了税务登记。
2010年10月,罗某与在店内做事的22岁情人谭某合谋到湖北荆州骗取内衣货品转卖,罗某承诺骗到货后,会分给谭某好处。罗某为此给谭某办了一张姓名为王晓玲的假身份证,并将“亿客隆针织内衣超市”虚假转让给王晓玲。2010年11月3日,罗某、谭某找到在荆州经营服饰公司的被害人方某,虚构身份谎称自己是做内衣生意的大老板,并举出内衣行业几个老板的名字取得方某的信任,从该公司骗取了价值5万余元的货物。
为进一步取得方某的信任,罗某还当场付了2万元现金给方某,双方约定余款在春节前付清。后被害人方某发了5万余元货物至衡阳市,罗某、谭某将货物提出转卖。罗某、谭某见方某没有产生怀疑,便于2010年11月15日,又电话联系方某要其拨2万余元货物到衡阳市。罗某、谭某收取货物后,未依约支付货款,还为了躲避方某的查找,将“亿客隆针织内衣超市”关店停业。方某联系谭某支付货款时,发现其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均不能接通,发觉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