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7日、2013年8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了2013-026号《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3年7月31日发布了2013-027号《2013半年度业绩快报》、2013年8月1日发布了2013-028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蒋学明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蒋学明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通过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3年7月15日发布的2013-021号《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实际情况未发生较大差异。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