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印染污泥的偷倒行为,除了偷倒者,相关企业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昨天,不少读者注意到刊登在绍兴三报上的一份道歉书,内容是一家印染企业就印染污泥处置不当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道歉和承诺。
这份道歉书分别刊登在《绍兴日报》2版、《绍兴晚报》20版和《天天商报》15版,最后的署名为“绍兴圣源毛绒家纺有限公司”。
道歉书中称,“我公司工业污泥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被绍兴市环保局立案查处,并受到了行政处罚。公司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此通过报纸向全市人民深表歉意,并承诺我们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保证决不再犯,同时接受全市人民监督。今后一定把环保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对全部工业固废采取无害化处置,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此歉意。”
昨天,在市环保局,记者看到了这份处罚决定。决定上称,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在未核实对方污泥处置资质及污泥去向、未签订处置协议的情况下,将50余吨印染污泥交给张九礼外运,任其处置。”同时指出,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污泥管理台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8条第2款,市环保局按最高限对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作出了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包括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在内,我市今年共有4家印染企业因偷倒印染污泥“领受”最高额10万元的罚款,另外3家分别是绍兴志仁印染有限公司、越城樊江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宇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据环保部门介绍,因偷倒印染污泥登报致歉的企业,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是第一家。
道歉书登报后,也引起了不少读者的议论。有读者认为,公开向全市人民认错,是一种可喜的进步。不过,也有读者认为,道歉书刊登的位置不显眼,似乎缺乏点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