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马女士买了一双标价5970元的鞋子,没想到穿了三次,鞋跟就断裂了,多次要求调换都没有成功。
据马女士介绍,6月23日晚上,她和姑姑一起逛街,在合肥寿春路某商场买了衣服和鞋子,其中鞋子的标价为5970元。“打了7折多。”马女士介绍说,算起来买这双鞋子花了4000多元。
“这鞋子我就穿了三次。”马女士介绍,这双鞋子,买了二十天左右,7月12日,她早晨穿鞋时,发现一只鞋断裂,找到专卖店,店家认为是开胶,但不同意退货和更换,只能给予维修。
“7月23日左右,我拿到了维修后的鞋子,有一条明显伤痕。”马女士说,维修后两只鞋有明显的差别,从美观的角度,该鞋已近报废。马女士问浪费了这么多钱,应该怎么办?马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这双鞋,左脚的鞋子明显有一条痕迹,两只鞋子看起来有些不协调。据鞋店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店是主营衣服的,并不是卖鞋,对于发生的事情,他们只能协调。对于马女士提出的换新鞋,工作人员表示做不了主。
马女士随后提供了两套方案,一是退钱,二是换一双鞋子,按照差价多退少补。工作人员称,他们目前没有办法给马女士买鞋时做活动的优惠价格。
在等待近两个小时后,店方负责人出面解决了问题。为马女士更换了另一款鞋子,并让马女士用差价选购了衣服,马女士表示接受。
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一位律师表示,这么贵的鞋子,其功能不应该仅仅是使用,其美观性也不可忽视。出现断裂和开胶,是质量问题,仅仅给予维修明显是不够的,维修达不到效果,应给予调换。(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