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收到中国驻土耳其经商参处传真称,土耳其经济部决定对华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反倾销调查采用抽样程序调查。
土耳其确定的中国4家抽样企业为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福建百宏聚合纤维实业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这4家公司出口金额占全部中国应诉企业出口金额的86%,抽样企业将获得单独税率。如上述企业之一不配合抽样调查,桐乡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与中驰同属新凤鸣集团)作为备选公司纳入抽样。其他未被抽样企业将获得上述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于5月14日在基地召开本案应诉会,上述企业均到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