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发布了电池等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经检验,9类产品中,713家企业生产的789批次产品合格,检出84批次不合格。
在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发布了电池等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2013年3月至5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池、毛巾、摩托车乘员头盔、杀虫剂、除草剂、植物保护机械、平板玻璃、天然石材、摩托车轮胎等9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4个省(区、市)796家企业的873批次产品,经检验,713家企业生产的789批次产品合格,检出84批次不合格。其中,摩托车轮胎、摩托车乘员头盔、植物保护机械、杀虫剂、除草剂等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1%至96.0%,电池、毛巾、平板玻璃等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7%至86.7%,天然石材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5%。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1. 电池。抽查了10个省(区、市)34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包括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和锌-二氧化锰电池2个品种,涵盖日常生活中使用最为广泛的电池型号,重点对放电性能、泄漏与变形、外部短路、自由跌落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26家企业的51批次产品合格,8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放电性能、不正确安装、外形尺寸、泄漏与变形。
2. 毛巾。抽查了9个省(市)90家企业的90批次产品,包括面巾、方巾、浴巾等品种,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被抽查产品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2个重要安全性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纤维成分含量实测值与明示不符、pH值超标。
3. 摩托车成员头盔。抽查了9个省(市)67家企业的67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刚度性能、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不合格、耐穿透性能不达标、标志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等。
4. 杀虫剂。抽查了11个省(市)200家企业的246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害杂质质量分数、悬浮率、乳液稳定性、pH值、稀释稳定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6家企业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达标、水分含量超标、pH值不合格、乳液稳定性不达标等。
5. 除草剂。抽查了18个省(区、市)98家企业的100批次产品,重点对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害杂质质量分数、有效成分悬浮率、pH值范围、水分、乳液稳定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9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检出4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2批次产品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达标、1批次产品pH值超标、1批次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6. 植物保护机械。抽查了13个省(区、市)120家企业的120批次产品,抽查品种包括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植保机械用泵和背负式电动喷雾器4种,检验了整机密封性能、喷雾性能、残留液量、运转性能等25个项目。经检验,1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检出8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整机密封性能、安全防护装置、药液箱容量等项目不合格。
7. 平板玻璃。抽查了16个省(区、市)60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对厚度偏差、厚薄差、点状缺陷、点状缺陷密集度、线道、裂纹、光学变形、弯曲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光学变形不合格、点状缺陷不达标、点状缺陷密集度超标、厚度偏差超出标准允许的范围。
8. 天然石材。抽查了8个省(区、市)51家企业的51批次产品,抽查品种包括花岗石、大理石、石灰石等,检验了产品的放射性、吸水率、弯曲强度、压缩强度、耐磨性、长度偏差等12个项目。本次抽查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花岗石放射性进行了检查,经检验,抽查的36批次花岗石放射性全部合格。本次抽查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长度偏差、宽度偏差、镜向光泽度、角度公差、吸水率、弯曲强度、耐磨性等项目。
9. 摩托车轮胎。抽查了13个省、直辖市76家企业的79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耐久性能、高速性能、外缘尺寸、强度性能、胎面磨耗标志高度等5个项目。经检验,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耐久性能不合格、强度性能不达标、外缘尺寸超标。
针对上述9种产品国抽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质监部门严格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