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如果你问国人什么是版权,几乎99%以上的人对其一无所知。然而,34年后的今天,你也许会听到身边的孩子们骄傲地指着印有喜羊羊卡通形象的动画书籍、书包文具或者是衣帽鞋袜、玩具等向他们的小伙伴说:“这是我爸爸妈妈给我买的,是正版的,不是假的!”
国民版权认知度大幅提升
不错,“版权”一词对于今天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已成为使用率较高的词汇之一。据国家版权局2011年发布的《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显示,中国国民的版权认知度已从2006年的60.6%上升到2010年的75%。随着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政府持续不断地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别是随着国家版权局启动的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工作,在全国积极倡导开展的作品登记“五统一”和创建版权示范工作等,使国民的版权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国家版权局把在“十二五”期间将“版权的国民认知度提高到80%以上”作为版权工作的主要目标。
版权产业增加值已超世界平均水平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界定,将版权产业划分为四部分: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与版权相互依存的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而狭义的版权产业,主要指核心版权产业。为促进我国版权产业发展,2008年我国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第一次在国家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出,要促进版权市场化,使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2010年“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成果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26370.26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57%;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发展较快,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组。2010年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4141.04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3.52%。其中,软件和数据库等产业增长明显。2010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1041.54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7.98%。其中,核心版权产业534.79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4.10%。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662.96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6.88%。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出口额为41.90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0.27%。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2012年6月在北京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期间曾就中国版权产业增加值问题评价说,“数字表明,中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已经明显超过5.8%的世界平均水平。”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就此分析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版权作为产权化的智力成果所具有的财富属性、产品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使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版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版权在推动相关文化产业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如果没有受版权保护的智力资源支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软件、信息网络等众多文化产业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少了生存的基础。可以说,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版权创造、利用和保护的水平。近年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下,我国版权产业发展不仅没有停滞反而逆势上扬,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保持了连年增长的态势,版权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起着巨大促进作用。
由于对版权进行了有效利用和保护,不仅实现了企业效益的大幅度提高,还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南通的纺织业依靠版权提高核心竞争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10年,WIPO与国家版权局共同发布了双方开展的南通家纺业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的调研报告。报告的发布表明了WIPO在全球首次针对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和一个行业而进行的关于版权保护对区域性经济促进成果的微观调研项目已取得重大成果。时任WIPO创意产业司代司长的根切夫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南通家纺产业的发展繁荣得益于企业自下而上形成的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做法,同时也得益于中国政府对家用纺织品产业版权保护制度,它对推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借鉴作用。
“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揭示了版权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也揭示了以版权制度为基础的创新活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法律的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对版权保护事业与版权产业的认知与支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作品登记与版权示范促进版权创造、使用和保护
2013年5月17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中国共同倡导下召开的“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国际会议上发布了《杭州宣言》,呼吁将文化置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核心地位。记者注意到埃菲社就此在报道中的评价:“作为这次大会的倡导者中国也意识到,仅成为‘世界工厂’还远远达不到发展的目的,发挥文化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实现质的飞跃、赢得国际影响力、成为全方位超级大国的唯一方式。”“中国政府充分意识到,文化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国日益开放的最重要窗口,要推动软实力的发展,获得贸易和经济实力中无法获得的影响力,因此,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支持电影、音乐和视觉艺术等的发展,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主要的艺术交易市场。”
2013年5月21日,国家版权局在广州召开的作品登记工作推进会上发布了一组数字:2012年全国作品登记涉及作品总量为68.7651万件,较2011年的46.1363万件增长了49.05%,突破了《版权“十二五”工作规划》设定的“十二五”期间作品登记数量年平均增长8%~20%的工作目标,提前实现了至“十二五”末,年登记数量达到60万~80万件左右的工作目标。今年全国各地根据国家版权局的工作要求,保持了作品登记工作的良好势头。
在我国,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建立和完善作品登记制度作为版权的一项重要专项任务。自2012年起,国家版权局大力推动了作品登记工作逐步实现“五统一”,极大地激发了著作权人作品登记的积极性,我国软件登记数量从2000年以前每年仅三五百件,到2013年前4个月全国作品登记总量就达到了18.4131万件,较2012年同期增长67.9%。我国软件产业的产值由2001年的750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1.3万多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特别是民族软件企业借助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东风,发挥国产软件的“性价比”优势,打破了国外软件一统天下的局面,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金山、中望、CAXA、浩辰等一大批高水平的民族软件企业。
2011年,以核心版权产业为基础资源的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突破了千亿大关。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版权产业增长率更是远高于同期GDP增幅,已占属地GDP比例高达9%~12%。深圳市2010年版权产业增加值达1770多亿元,占其当年GDP比重高达15.39%,这甚至超过了美欧国家的整体水平。这表明,作品登记制度不仅对激励创作者的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保障著作权交易、促进版权的有效运用、实现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
2013年4月15日,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安徽合肥召开,苏州市、昆山市在此次会议上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中国轻纺城、章丘市龙山黑陶研制中心、景德镇国际陶瓷艺术创意中心等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称号。至此,我国共有5个城市、4个单位以及9个园区(基地)获得版权示范称号。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充分显示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版权示范工作是文化发展的需要和版权工作自身的需要,它对中国文化产业持续增长产生着巨大潜在作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就此分析说,当前,从创造角度来讲,我国优秀作品的创造能力还不够;从使用角度来讲,文化作品还未形成良好的商业模式;从保护角度来讲,恶意侵权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力制裁;从管理角度来讲,文化单位的版权资产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存在问题不可避免,关键在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版权示范建设工作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受到各地政府、有远见卓识的企业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特别是近年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陆续在江苏南通、福建德化设立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标志着中国的版权已从被动的保护阶段转入版权创造、使用和保护并重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