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在商场“优奇乐”童装专柜购买了“纯棉”吊带裙和背带裤,小孩穿后出现皮肤发痒。后发现此商品非纯棉产品,张女士将北京某商厦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双倍返还购货款共计1846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张女士诉称,2011年5月3日,她去被告处给侄儿侄女买衣服,在一个叫优奇乐的童装专柜,导购向她极力推荐这个品牌的吊带裙和背带裤,说该童装是时下流行的新款式,并且面料是100%纯棉,于是她买了一条背带裤和一条吊带裙,付款237元。回家后,家人觉得样子不错,在5月8日,她又去被告处买了几条裙子,加上第一次付的237元,一共花了923元。时隔不久,一个朋友告诉她,童装根本就不像标牌上标的是100%纯棉,于是她到北京市纺织品及染料助剂质量监督检验站去检测,结果该童装面料根本就不是100%纯棉,除了棉外还有聚酯纤维、棉纶等其他化学成分。她找被告要求退货并赔偿,被告先是答应解决,后来又拖着不予处理。
张女士认为,被告所售商品质量标识与商品严重不符,误导消费者,已构成欺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