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山市消委会公布了今年在流通领域床上用品比较试验结果,样品涵盖中山市区8家商场共17个批次产品,其中7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目前,问题商品已下架。
昨日市消委会通报,此次比较试验样品产地涉及14个厂家的产品。样品共17批次,7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商品发现率为41.2%。其中床单、被套、配套床上用品共11批次,5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商品发现率为45 .5%;被芯6批次,2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商品发现率为33.3%。据中山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泳权介绍,“检测结果表明,不达标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内在质量的纤维含量标注和色牢度两个指标上”。
据中山市消委会通报称,绝大部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在收到比较试验通知书后即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不符合标准项目的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不再销售;对生产中产品进行全面自查,防止类似情况出现。
[问题]
纤维含量与标称不符
据张泳权介绍,纤维成分含量是纺织产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之一,本次比较试验有3批次商品纤维含量标注不达标。其中1次被芯的填充物明示值与实测值相差较大,标称为羊毛60%、聚酯纤维40%,实测为羊毛19.5%、聚酯纤维80.5%,实测值不到标称值的三分之一。
5批次产品易掉色
据通报,本次比较试验中有5个批次商品色牢度出现问题。据张泳权介绍,耐光色牢度不达标的产品,经过一定时间的光照颜色会明显变化,影响美观。耐洗色牢度和耐摩擦色牢度不达标的商品在洗涤和使用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褪色,且脱落的染料分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