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临近,长春各大百货商场有不少家长为孩子挑选童装,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消费者在挑选童装标准仍只遵循老三样“看、摸、闻”。据了解《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已实施近一年,“新国标”是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其中对婴幼儿纺织品质量要求更严格,规定3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要达到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但许多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
童装质量参差不齐
许多家长不识“新国标”
昨日,记者对市内各大商圈婴幼儿专柜及童装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品牌童装绝大多数能够按照“新国标”执行。但一些外贸童装服饰吊牌却是“洋文”,有些则不符合“A类”、“GB18401-2010”的新标准,还有少数商家在销售“B类”甚至“三无产品”的婴幼儿服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已出台近一年的新国标,部分消费者感觉很陌生。虽然家长非常关心童装安全问题,但对于童装吊牌上的A类、B类、C类,很多人都不知道意味着什么。更多的家长只在乎衣服材质、手感及气味,最重要的安全标准往往被忽视了。
“不清楚国标的事,啥叫A类?还是一等品靠谱吧。给孩子买衣服,我就看面料、样式和价格,有时候看等级,一般优等品、一等品面料都不错。”在桂林路市场为儿子选购衣服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市民郭女士也很赞同王女士的看法,“吊牌有用吗?吊牌不都是商家按的吗?写啥商家说了算,看吊牌成分不如按自己的经验买。”
吊牌是服装的“身份证”
新国标规范吊牌信息
其实,吊牌就是服装的“身份证”,吊牌上面标注着服装的成分、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等重要信息。据了解,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加工服装吊牌都必须有营业执照、商标认定书、品牌授权协议等相关资质,否则其加工行为就涉嫌违法。所以,吊牌是消费者了解服装各方面情况的重要渠道。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且0—36个月婴幼儿服装吊牌上需注明“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这个强制标准要求所有在市场流通的服装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A级标准值的产品可供婴幼儿使用,B类标准值的产品可贴身穿着,C类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在此之前,2岁以下的童装须达到A类标准,新规实施后,2岁—3岁的童装也应执行A类标准。吊牌上的“FZ/T 73025-2006”,则是“婴幼儿针织服饰”的执行标准。
同时,新国标将婴幼儿产品的范围扩大为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调整婴幼儿服装的范围,实际上是对其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据了解,我国的纺织产品分为三大类:A级标准值的产品可供婴幼儿使用,B类标准值的产品可贴身穿着,C类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在此之前,2岁以下的童装须达到A类标准,新规实施后,2—3岁的童装也应执行A类标准。
新国标实施
杜绝混乱需多方合力监管
新国标的“宣贯”步履蹒跚,主要在于有关部门对新标准宣传不到位,一些生产、销售企业、消费者对新标准不清楚,导致该标准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另外,一些生产、销售企业基于经济利益目的,抱有侥幸心理,继续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童装。政府应加强检查审核力度,对商家正在销售的货物进行不定时突击检查,打消厂家或商家的侥幸心理。相关部门可以开通群众举报热线,发挥群众监督优势,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可以极大地提高消费者的监督热情。
记者拨打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12365热线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如果在买童装时遇到质量问题,可拨打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建议市民给孩子选衣服,最好去正规商场购买,这种场所的产品其进货渠道有保证。注意产品上有无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及其它标识。最后要注意索要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后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吉林省纤维检验处工作人员说,一等品是产品标准等级,而婴幼儿服装都应符合A类产品要求标准,同时生产企业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这是新国标强制实行的。
购买婴幼儿服饰选择A类标,尽量选购纯棉、天然纤维和颜色浅的童装,宜选择宽松一点的比较适宜,新买的童装需洗几次再给孩子穿着。
符合标准的童装吊牌包括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等标识。(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