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贸委员会于本(2016)年日前在官方日报上发布第20号决议,对塬产自中国大陆的鞋类产品(涉及南共市税号6402至6405项下除10类产品以外的全部产品)反倾销復审案作出终裁,由于公共利益考量,决定将反倾销税率从塬审裁决徵收的每双13.85美元降为10.22美元。决议自发布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
巴西外贸委员会于本(2016)年日前在官方日报上发布第20号决议,对塬产自中国大陆的鞋类产品(涉及南共市税号6402至6405项下除10类产品以外的全部产品)反倾销復审案作出终裁,由于公共利益考量,决定将反倾销税率从塬审裁决徵收的每双13.85美元降为10.22美元。决议自发布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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