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2016年1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2016年1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2015年同月比较,上升2.7%,较2015年12月份的相应升幅(2.5%)为高。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2016年1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4.8%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5.0%),外出用膳(分别上升4.1%及4.2%),住屋(分别上升3.8%及3.5%),杂项服务(分别上升1.8%及1.5%),交通(分别上升1.2%及1.9%),淤酒(分别上升0.7%及0.6%)和杂项物品(分别上升0.4%及1.0%)。
另一方面,价格在2016年1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3%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4.8%)和衣,履(分别下跌2.5%及4.0%)。
至于电力、燃气及水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2015年同期下跌0.2%,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