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欧盟人造纤维协会(The European Manmade Fibres Association)的申请,欧盟於2015年11月28日对原产於中国大陆的聚酯高强力纱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2000。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应欧盟人造纤维协会(The European Manmade Fibres Association)的申请,欧盟於2015年11月28日对原产於中国大陆的聚酯高强力纱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2000。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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