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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税牟利】河北兴弘嘉出口骗税案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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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5-01-29
    ■ 本报记者 滕卉荣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曝光了一起出口骗税案,涉案企业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故城县弘兴布业有限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699份,金额33.07亿元,抵扣进项税额5.6亿元;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5份,金额5.31亿元,税额0.9亿元;假报出口4.5亿美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
    巨大的牟利空间
    作为出口大户和退税率较高的门类,近年来,服装类商品骗税案时有发生。除了服装之外,电子产品、家具的退税率也很高,也是骗税的“重灾区”。
    出口退税本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却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对象。一位知情人算了笔账:一笔1000万元的服装出口,出口退税率以调整前的16%计,获得的退税款就可高达160万元。如一家骗税企业想要骗取出口退税,找生产企业买增值税等税务发票的成本为5%~6%,联系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到海外找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花费的成本在3%左右,找地下钱庄出资换取出口收汇单的手续费为1%~2%,那么一单生意下来,这家骗税企业的利润率在5%~7%,可获得80万元~90万元的净收入。
    山东一家从事外贸服装加工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我所知道的一些企业骗税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现金流,因为只有大的现金流,才能够获得银行的支持。现在的原料这么贵,要开工,要走单,于是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迈进了骗税犯罪的深渊。”因缺钱而骗税,这样的逻辑必然不会有好结果。
    骗税形成“一条龙”
    以前,骗税分子采取伪报品方式,把没有退税的商品或者退税率低的商品报成退税率高的商品。这种手法“风险”大,万一被海关查到,会暴露自己。
    现在,不法分子不仅停留在伪造单证的初级阶段,还形成了票据、资金“一条龙”运作方式,逐渐形成一条骗取出口退税的产业链。且犯罪手段也更加隐蔽,他们先由国内的纺织品企业负责虚开增值税发票;然后由国外的企业负责提供外贸订单、签订出口协议书,虚报出口额;最后,相关企业通过地下钱庄等方式获得外汇核销单。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方便退税与防骗并举
    “如果打掉配货环节,骗税分子即使有票找不到对应的货物,就没有落脚点,也就不敢去冒这个风险了。”一业内人士说,真实货物信息流出的原因是因为这个行业缺乏监管。可以说,货代中介是整个骗税行为发生的基础,只有加大货代中介的监管,才能铲除骗税的土壤。

    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对于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税务总局持续强化对出口退税的管理,据最新发布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3月1日起,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退税要经过严格审核。这些措施将方便优质企业退税,同时有利于防范骗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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