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公报2014年10月27日公告经济暨公共财政部2014年10月8日第723/2014号决议略以:
(一)阿根廷经济暨公共财政部公告即日起对自中国大陆及秘鲁进口之聚脂(或尼龙)单丝闭口及开口拉鍊及鍊条、射出式塑胶材质闭口及开口拉鍊及鍊条及铜闭口拉鍊(即南方共市稅则号列9607.11.00、9607.19.00、9607.20.00)产品展开反倾销落日复查,并维持阿根廷前生产部2009年9月30日第409/09号决议订定之反倾销稅,至本次落日复查结束为止。
(二)自公告翌日(10月28日)起10个工作天内,利害关系人得就选择秘鲁做为市场经济第三国提出意见。
(三)利害关系人可至经济暨公共财政部贸易总署及对外贸易委员会领取及填复问卷。
(四)海关将依相关法令,对旨揭产品采行非优惠性原产地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