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私有部门日前起草倾销案件调查中有关补贴的定义、倾销幅度计算方法、调查期间徵收临时反倾销税等修改建议,以对其现有的贸易保护机制进行改革。
巴西工业联合会(CNI)认为应扩大对产品出口国出口补贴的认定範围,除产品来源国对出口到巴西产品的生产、出口和运输过程中的补贴之外,任何其他相关的经济行为中的补贴措施都应视为产品来源国的出口补贴。此外,CNI认为出口国的货币贬值政策同样可视为对出口商的补贴政策。
巴西政府拟缩短倾销案件的调查週期:1.将调查机构收到倾销案件申诉到启动倾销案件调查的评估时间从平均159天缩短到41天;2.将採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认定週期从平均433天缩短至108天;3.将确定实地查核的週期从平均191天缩短至126天。
上述改革建议将由巴西发展工贸部汇总并制订改革草案,提交给由七位部长组成的外贸委员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