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开始整治区内印染漂染企业。拒不停产的相关企业将由环保、安监、工商等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予以取缔。
海珠区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整治印染漂染洗水等企业的通告。通告要求,凡在海珠区辖内违法生产经营印染、漂染、洗水等企业的业主,必须在8月13日起停止生产,自行拆除或搬迁生产设施;拒不停产的,由环保、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予以取缔;涉及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造成重大污染、危及安全生产和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