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由省级地方政府出台的贸易摩擦应对方面的规章。《办法》通过预警信息来推进出口行为的规范和掌握市场动态、预测潜在风险、避免反倾销调查,做到防范风险在先。
浙江省于2007年在国内首推“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制度,目前省级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已基本涵盖了全省主要外贸出口产业,在全省块状经济、传统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建成116个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办法》明确应对主体,根据“防范在先、积极应对、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综合考虑国际通行规则和浙江省实际,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职责分别作了规定。
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中国出口货物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案例有24例;2012年17例,欧洲的陶瓷餐具及厨房用具、玛钢管件、铝散热器、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美国的不锈钢拉制水槽、黄原胶产品、硬木胶合板;加拿大的钢管桩产品;墨西哥的各类儿童自行车、无缝钢管;巴西的不锈钢产品、自行车轮胎、沉淀二氧化硅;澳大利亚的镀锌板和镀铝锌板;印度的太阳能电池;韩国的合成板。2013年7例,阿根廷的陶瓷、大理石及玻璃制瓷砖腰线;巴西的陶瓷餐具、瓷砖;欧洲的无缝钢管(直径超过406.4毫米)、光伏玻璃(Solar Glass,海关税号ex70071980)、人造石和玻璃砖制品;墨西哥的合成纤维毯;秘鲁的热轧钢管。
浙江省企业在应对国际官司上曾打赢了一批全国“第一案”,如欧盟的打火机、化纤布,玻璃纤维织物反倾销案,美国的木地板、紧固件、钢轮毂“双反”案,辅酶Q10美国337调查案等,为浙江相关行业、企业赢得了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