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表决通过已经过去了数天,社会公众和纺织行业特别是印染行业对这部新法的关注度持续增加,新环保法对印染行业将带来哪些影响?印染集聚地的地方环保局怎么看新环保法?印染企业又有如何反应?对此,记者采访了地方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
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环保法中的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印染行业一直在做着这方面的努力,几年前就在全行业推行煤改气。现在印染集聚地的浙江绍兴和福建石狮等地,早就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并要求企业实现煤改气。”
“2012年以来,绍兴市加快推进印染行业‘煤改气’工程,到2013年11月底,全市已有109家企业完成改造。对于‘煤改气’,绍兴市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在设备方面,补助金额将根据改造时间来确定,如2012年底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12万元;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8万元;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4万元。2014年以后完成改造的,将视资金积余情况而定,但补助额度将不超过4万元。此外,在天然气价格上,目前也有优惠。凡纳入绍兴市印染企业‘煤改气’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享受天然气价格下浮20%的优惠。”绍兴市环保局一位知情人透露。
记者从全国另外一个印染重要基地福建省泉州市获悉,为了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泉州市去年就设立了印染行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期限暂定为3年,用于支持集控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印染企业技改等,推动企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化纺织印染工业升级。
新环保法第四十四条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于这一条,业内专家分析,印染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占工业排放量的7%,氨氮仅占5%。印染行业虽被纳入“十二五”减排的重点控制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早已开始实施。“绍兴不仅把百余家印染企业集聚到工业园区统一管理,还积极开展在线监测,引入刷卡排污机制。早在2010年,绍兴市在市区为43家印染企业安装了用来计量污水排放的流量计,并在流量计上安装了IC卡。IC卡内记录着企业的排污指标总量,一旦接近超标线,电子阀门就会向企业和环保部门发出警报,总量用完后,监控装置就会自动关闭阀门,控制企业排放污水。”绍兴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