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为打击疑似与洗钱有关之低价纺品及鞋类不正常进口行为,于去(2013)年1月23日发布法令第074号法令针对进口纺织品及鞋类课征复合关税在案,就进口税则61、62、63章各项货品及64.06税项货品,课征每公斤5美元从量税及10%从价税;就进口税则64章各项货品课征每双5美元从量税及10%从价税,上述措施业于本(2014)年2月28日截止。
哥国商工观光部本年1月28日公告第456号法令表示,调整复合税课征方式,自本年3月30日开始实施,取代原第074号法令及延长2年效期,新措施如次:
纺品部分:对于单价超过US$10/kg者,征收10%从价税及US$3/kg从量税;对于单价低于US$10/kg者,征收10%从价税及US$5/kg从量税;
鞋类部分:对于单价超过US$7/双者,征收10%从价税及US$1.75/双从量税;对于单价低于US$7/双者,征收10%从价税及US$5/双从量税。
哥国商工观光部Maria del Mar Palau次长表示上述复合税之设计,一可打击非正常进口行为,二可确保履行哥国于WTO承诺之40%税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