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首尔12月24日消息,韩国关税厅(海关)24日发布的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1-11月韩国出口企业对韩国签署的9个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平均利用率为66.9%,同比提高4%。
报道称,在韩国通过与其它国家签署FTA可享受关税优惠的出口项目中,为了享受关税优惠而申请了原产地证明材料的项目占66.9%。
从FTA伙伴国和地区来看,韩国企业在向欧盟(80.9%)和美国(76.4%)出口时利用FTA的比率较高,但对东盟(38.5%)和印度(43%)出口时FTA利用率则较低。韩国和土耳其的FTA定今年5月才开始生效,但利用率高达70.2%,这表明韩国出口企业对利用FTA的认识在逐步改善。
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小型企业的FTA利用率增幅略大于大企业。与2012年相比,大企业的韩美FTA利用率增幅为9.7个百分点,中小型企业为9.8个百分点。从韩国和欧盟FTA利用率来看,大企业下滑0.8%个百分点,但中小型企业提高了2.9个百分点。
从各行亚来看,出口机械类和塑料、橡皮产品时FTA利用率较高,而农水产品利用率则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