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关于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的细则有13条。我们生意社认为,仅仅从自贸区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方面的细则上来看,可以说主要分为三块内容——企业自身转型升级发展;国际化贸易普遍化、常态化;贸易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建立。
细则如下:
1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2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
3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
4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
5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
6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7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8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
9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
10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
11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
12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
13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如果以上细则如期实现并规模化,那么,上海自贸区或将成为中国大宗商品贸易接轨国际的一道门户,也是一条捷径。
门户是指: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不管本土企业还是外来注册企业,只要你有资金,只要你有客户,只要你有目标,自贸区的注册开放、审批简单、赋税减免、融资方便、加工精湛、运输快捷等各项机制都将给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使企业聚精会神搞转型,一心一意谋发展,进而增强了我国大宗品贸易的国际地位。
捷径是指:在目前国内大宗品贸易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利润逐步减少的今天,国际化贸易尤为重要,而进出口贸易又是国际贸易的直接体现。那么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及其贸易细则的颁布,或将有效的解决了目前受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我国大宗品反倾销案、反补贴案影响下进出口受阻问题。而企业在自贸区进行大宗品贸易,不仅可以减少税率负担,也有效的降低了企业自身成本,并可以乘着“自贸区”这艘“大船”,在国家的鼓励和支持下,与国际贸易接轨,与跨国公司竞争,抢占国际大宗品市场份额,进而提升企业自身发展,赚钱更多的利润,对企业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因此生意社观点:自贸区市场的试验、完善并发展,对国内大宗品贸易来说,它将会是一块接轨国际大宗品贸易市场的翘板,也是一个摆脱目前大多数大宗品行业低迷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