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总局(DIPP)发布本财年第6号公告,正式调整和放宽部分领域的外资政策,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努力吸引外资,挽救经济颓势。主要内容包括:
一、茶叶种植。经过政府审批,FDI可继续在茶叶种植领域持股100%,原来5年内需向印本土企业转股26%的规定取消。
二、石化冶炼。FDI在石油冶炼领域仍维持49%的持股上限,但由原来的“政府审批”改为“自动生效”。
三、国防工业。FDI投资上限为26%,且实行“政府审批”路线。如果FDI确能引进新技术,经过内阁安全委员会(CCS)审批后,FDI可超过26%。
此外,该领域不允许外国机构投资(FII)投资;对于FDI不超过26%但投资额超过120亿卢比的项目,需要内阁经济委员会(CCEA)审批;对FDI超过26%的项目,则需要由国防生产部(DODP)先行审核是否能为印带来现代技术,再由内阁安全委员会(CCS)最终审批,CCS审批后不再需要CCEA审批。
四、快递业务。外资可100%持股,但取消审批环节,由“政府审批”路线改为“自动生效”路线。
五、电信服务。所有电信服务,包括电信基础设施建设,FDI上限由74%提高至100%。其中,外资比例49%以下的实行“自动生效”路线,超过49%的实行“政府审批”路线。
六、单一品牌零售。外资可以继续持股100%,但调整全部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定,如果FDI不超过49%,实行“自动生效”路线,若超过49%,则实行“政府审批”路线。
七、资产重组。通过FDI和FII,外资可持资产重组公司(ACRs)的比例由74%上调至100%,而且,FDI若不超过49%,实行“自动生效”路线,超过49%的实行“政府审批”路线。
八、商品交易(COMMODITY EXCHANGES)。外资(包括FDI和FII)持股上限继续维持49%,其中FII不超过23%,FDI不超过26%。但取消政府审批,改为“自动生效”路线。且该领域的外商投资要接受消费者事务部(DCA)和远期交易委员会(FMC)的指导和监管。
九、信用咨讯。投资印度信用资讯公司(CREDIT INFORMATION COMPANIES)的外资(包括FDI和FII)比例上限由49%调升至74%,且全部实行“自动生效”路线。
十、证券交易。投资印证券交易、清算等基础设施公司的外资(包括FDI和FII)比例继续维持49%的上限,但取消政府审批,改为“自动生效”路线。
十一、电力交易(POWER EXCHANGE)。外资(包括FDI和FII)持股比例继续保持49%的上限,其中,FII不超过23%,实行“自动生效”路线;FDI不超过26%,实行“政府审批”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