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6日公布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三批),涉及全国各地印染、化纤、制革、炼钢、焦炭、水泥、平板玻璃、铅蓄电池等13个行业的58家企业。
此次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印染、水泥(熟料及磨机)为淘汰产能大户,需分别淘汰16450万米、1008万吨。其他行业淘汰产能数制革100万标张,化纤1万吨。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9月15日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关于产能过剩的治理方案即将出台,未来将进一步减少政府对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和船舶等五大产能过剩行业的行政干预,大幅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市场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活动的过度干预,减少不公平竞争;以市场准入为条件,要求地方对现有未经过审批的大量产能进行规范化治理。
而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一年完成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工信部要求有关省(区、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2013年12月底前,彻底拆除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并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