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货代公司,帮货主伪造单证,同时提供买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大量进口废纺织品流入温州、台州的一百六十多家小作坊。
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海关破获的特大走私进口废纺织品案作出一审判决,1个被告单位6名被告人受到法律的惩罚。
宁波市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300万元,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有期徒刑10年。
货代公司提供废纺织品进口“一条龙”服务
2012年初,宁波海关办案人员在侦办一起走私废纺织品案件时发现一个怪现象:宁波口岸进口废布的经营单位有好多家,这些单位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的合同号都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办案人员调取部分单证分析发现,这些废布的合同、发票格式类似,价格相同,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废布进口可能是由同一个团伙操作。海关关员顺藤摸瓜,把目标锁定宁波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很快,海关关员发现,这家公司并不是真正的货主,而是专门从事为货主伪造单证、偷逃税款,提供买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代理通关等“一条龙”服务,然后等一切办妥后,按照1200~2000元/吨向货主收取好处费。
这家货代公司进口的废纺织品品种很多,如废棉布、碎布条、旧棉纱等,它们的原产国、品种、等级、颜色不同,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但这家公司在帮货主进口时,统统以废纺织品边角料、纺织品废料等价格较低的品名伪造单证申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牟取暴利。
废纺织品的真正货主是一百六十多家小作坊
按照规定,进口这些废布,必须依法持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的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利用进口废物的能力和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废布进口报关单上显示的收货单位都是有进口资格的单位,不过海关关员调查发现,这些废布并不是这些单位进口的,而是上述的货代公司通过金钱交易,以这些单位名义进口。
海关关员最终发现,这些进口货物的真正货主是分散在温州、台州一带,从事废纺织品回收的个体经营者或小作坊、小工厂,有一百六十多家,属于典型的行业性走私。
这些个体经营者或小作坊、小工厂是没有进口许可证和废物加工生产资质的,他们一窝蜂地参与到废纺织品洗白、回收、加工等环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对当地空气、土地、水源造成严重污染。
宁波海关关员告诉记者:“我们在当地侦查时发现,有些作坊、工厂附近的土地因为脱色排出的污水已被染成了彩色,散发着刺鼻的味道。”
货代公司被罚1300万,主犯判有期徒刑10年
案情明朗,宁波海关缉私局对宁波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侦查。
这家公司负责人姓李,是本案的头号嫌疑人,此人常年在境外活动,行踪不定,而且十分警觉,把一些重要的涉案单证都藏在自己的车内,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不小的困难。
去年3月6日,李某突然从新加坡潜回宁波,3月9日零时,办案人员将其抓获,货代公司的其余主要涉案人员也全部被控制。
同时,办案人员向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10余个省市的20余家与本案申报单上有联系的企业调查取证,最终固定了犯罪证据,本案案值达8258.8万元,偷逃国家税款1241.29万元,至此,专案组成功捣毁了宁波口岸废纺织品走私进口的链条。
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宁波市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300万元;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有期徒刑10年;其余5名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3~5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宁波海关统计,今年以来,宁波海关共办理类似涉及固体废物行政案件27起,刑事立案14起,案值15.92亿元,涉案废物32.48万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