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度尼西亚媒体本(2013)年7月15日报导,印度尼西亚工业部Hidayat部长表示,政府目前正就每年最低工资调整幅度研拟新计算方式,可能采取每年物价上涨率加计3%至4%的计算方案,由于印度尼西亚政府预估今年度通货膨胀率将达7%,假如政府最终采取上开计算方法,则明年度最低薪资调涨幅度将达到约10%左右。
H部长强调,最低薪资调整方案及幅度仍将由全国工资委员会讨论决定,采取固定调整模式将可降低争议,并寻求企业界可负担的合理调整幅度,避免经济成长受到阻碍,亦可避免就业情况受到全球经济不振的影响,政府不愿意看到最低薪资大幅调涨造成失业率提高的情形,尤其是部份劳力密集产业可能因每年薪资涨幅太高而进行裁员。
近几年来印度尼西亚每年皆因最低薪资调涨幅度导致劳资对抗问题,主要原因系2003年劳工法并未明确定义所谓劳工「合理生活水平」,而地方政府因政治因素导致最低薪资标准往往高于劳资双方决定之幅度,造成劳资对抗甚而演变为大规模示威及罢工事件,引发社会动荡不安,尤以去年年底新当选的雅加达特区省长大幅调升今(2013)最低薪资至220万印度尼西亚盾(约220美元),幅度达44%,纺织成衣及制鞋等劳力密集产业业者无法负担劳力成本而被迫选择裁员或关厂。
印度尼西亚雇主协会(APINDO)表示,对于政府制定最低薪资调整方式表示乐观其成,但政府应扩大物价调查的选样商品,以便更准确衡量各地区民众生活水平,各地方工资调整幅度除应取决于其经济成长、物价上涨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并应考虑劳工生产力、劳动市场供需及劳力密集产业的承受能力等因素,而最重要的是政府应完全依照劳资协商的方案制定最低薪资调整法令,才能有效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