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推动蚕丝被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国家茧丝办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于2007年1月31日在江西南昌共同召开了蚕丝被品牌营销工作座谈会。
据估算,目前全国各地拥有蚕丝被生产企业近千家,其中年产量在1万条以上规模的近100家,年产量在10万条以上的企业50家左右,全国每年销售蚕丝被在500万条左右,年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平均每条消耗已脱胶的蚕丝将近2千克,相当于年消耗未脱胶的蚕丝1.2万吨,也相当于年消耗鲜茧近10万吨(近200万担鲜茧),占全国蚕茧产量的14%左右。全国蚕丝被产量的70%以上集中在浙江、江苏和四川三省,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目前,蚕丝被生产已由手工作坊式生产向规模化、现代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在茧丝绸行业中的地位日显突出。 由于近几年来蚕丝被生产发展,消费不断扩大,也随之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等损害蚕丝被产业的现象。主要是不法经营者为获取不正当高额利润,以伪劣产品和侵权仿冒畅销品牌产品侵入市场,并有不断扩大之势,这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不仅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了蚕丝被的声誉,危害着整个茧丝绸行业的发展。对此,会议呼吁,各企业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遏止。 茧丝被标准问题和行业自律问题是与会代表讨论的焦点。
王北鹰指出,制定出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标准,要以市场、环境、消费者为根本,将生产标准与贸易标准相结合。标准中蚕丝被的定义要明确,重心要放在贸易标准、环境标准和市场标准上。王北鹰同时倡导各省开展茧丝被行业自律行为,并建议茧丝被品牌的发展应该与高档丝绸标志的推广结合起来。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