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制完成了关于吉尔吉斯履行世贸承诺义务情况及其贸易政策综述,其中认为,吉国内缺乏对本国企业应有的保护,导致吉国内生产型企业常年低负荷运行。
首先,根据吉尔吉斯签署的一系列区域性贸易协议,吉国进口工业品的平均关税仅为5%,吉本国生产者直接面对外国优质厂商的激烈竞争,其中服装、纺织品和交通设备受到的关税保护相对较好;其次,吉国内对工业生产的支持政策非常有限,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以享受退增值税和优惠利润税,但在使用土地、劳动力和服务等方面却毫无优待;此外,税收优惠不具有普遍性,仅针对部分轻工企业,而且,对本国商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优先性和相关优惠也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