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收到我驻土耳其经商参处传真称,土经济部决定对聚酯长丝纱线反倾销调查采用抽样程序调查。
确定中国4家抽样企业为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福建百宏聚合纤维实业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这4家公司出口金额占全部中国应诉企业出口金额的86%,抽样企业将获得单独税率。如上述企业之一不配合抽样调查,桐乡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与中驰同属新凤鸣集团)作为备选公司纳入抽样。其他未被抽样企业将获得上述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于5月14日在基地召开本案应诉会,上述企业均到会参加会议。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继续跟踪本案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