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贸易委员会顷通知我驻韩国代表处经济组,因前揭反倾销复查案于作成最终认定前尚须举行公听会等行程,爰决定将终判期限由原订之本年7月9日延后至11月9日。
南韩企划财政部前于本(2013)年1月9日正式公告对自我国、中国大陆及马来西亚进口之聚酯加工丝(PolyesterFilamentDrawTexturedYarn;DTY)产品(HS税号:5402.33)展开反倾销落日复查后,南韩贸易委员会即展开为期6个月之反倾销税落日审查,以决定是否续采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