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比较试验样品涉及14个厂家的产品。其中,床单、被套以及配套床上用品共11批次,5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商品发现率为45.5%;被芯6批次,2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商品发现率为33.3%。
中山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泳权表示,检测结果表明,不达标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内在质量的纤维含量标注和色牢度两个指标上。纤维成分含量是纺织产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之一,本次比较试验有3批次商品纤维含量标注不达标。其中,被芯的填充物明示值与实测值相差较大,标签注明羊毛60%、聚酯纤维40%,实测为羊毛19.5%、聚酯纤维80.5%,实测值不到标称值的1/3。同时,本次比较试验中有5个批次商品色牢度出现问题。耐光色牢度不达标的产品,经过一定时间的光照,颜色会有明显变化,影响美观。耐洗色牢度和耐摩擦色牢度不达标的商品,在洗涤和使用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褪色,且脱落的染料分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从而危害健康。
据了解,绝大部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在收到比较试验通知书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不符合标准项目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不再销售;对生产中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防止类似情况出现。(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