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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邻苯二甲酸酯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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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3-06-08

本文概述了童装产品现状,分析了童装中存在邻苯二甲酸酯产生的安全风险,在研究邻苯二甲酸酯国内外相关法令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对童装产品原料选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儿童服装是指适合于儿童穿着的服装[1],一般泛指从出生到14周岁人群穿着的服装,包括幼童(0岁~7岁)、大童和青少年(7岁~14岁)人群穿着的服装,其中3周岁以内的为婴幼儿服装。

儿童服装具有设计文化多元化的发展特点,比如款式设计,为体现童真童趣,设计师多运用各种装饰工艺(如涂料印花、烫画、涂层、珠片等)。幼童装以可爱与童趣为主,卡通图案是这类服装常用的设计元素。大童和青少年的服装都希望不再以卡通形象等传统图案来传递快乐、健康的感觉,而更多的是希望通过独特的色彩和更时尚、休闲、到位的设计来体现主题,成人化的设计在这类服装上的应用日趋明显。在幼童服饰(围兜、尿片)产品中,由于产品使用性能(防水、防渗漏)的突现,塑料涂层、垫片在这类产品中被广泛使用。

童装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安全风险分析

1.邻苯二甲酸酯的种类及应用。

儿童作为不可控群体最容易受到危害,一方面他们缺乏辨别潜在危险的能力,在某些特定场合下很容易导致各类机械性伤害;另一方面,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抵抗力低于成年人,易受到各类有害物质的影响和侵害。增塑剂在纺织品中主要出现在经过聚氨酯(PU)或聚氯乙烯(PVC)涂层整理的产品,以及一些聚氯乙烯塑料制成的服装饰件,如纽扣、珠片等。在纺织品中加入PVC,通常可利用PVC塑料的优良特性,使得纺织品在美观、实用、特殊功效等方面得到改善。长期以来,纺织品中的增塑剂主要以邻苯类产品(邻苯二甲酸酯)为主。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一类环境激素,最常用的有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6种。其具有无色无味、挥发性低和耐低温等特点,是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增塑剂,可有效改进产品可塑性、柔韧性或膨胀性,但由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没有与高分子物质聚合,且其分子质量较小,因此迁移特性比较显著。纺织品与人紧密接触时,纺织品中的PVC增塑剂就可能迁移至人体内。

2.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环境保护部门通过研究发现,邻苯二甲酸酯可以引发肝组织癌变[2],扰乱内分泌系统。低剂量的DEHP的急毒性不高,但对生物有极强的富集作用,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已经将DEHP列为潜在促癌剂,美国环保署也将DEHP列为致癌物(第2B类)[3]。科学研究发现,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环境雌激素物质,具有生殖和发育毒性,一些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甚至具有致癌性[4-5]。2011年2月,欧盟将DEHP、BBP和DBP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作为首批通过的REACH需授权物质正式纳入REACH法规授权名单,其判定依据是上述物质具有生殖毒性(第1B类)。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被归类为疑似环境荷尔蒙,可通过呼吸、饮食、静脉注射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其生物毒性主要属雌激素与抗雄激素活性,长期接触邻苯二甲酸酯对外周神经系统有损伤作用,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和感觉迟钝、麻木等症状,对中

枢神经系统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6]。许多权威科研机构和国际研究小组已认定,一些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可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导致男性生殖能力减弱、引发女性性早熟,并且可能通过胎盘脂质及锌代谢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胚胎生长缓慢。

3.增塑剂在儿童服装/服饰中的存在方式。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解读CPSIA第108条时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塑料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材料包括:(1)聚氯乙烯(PVC),其相关聚合物如聚偏氯乙烯(PVDC)、聚乙烯基醋酸酯(PVA),此类材料为高危物质;(2)除聚烯烃以外,柔软或有弹性的塑料;(3)除硅胶和天然的乳胶以外,柔软或有弹性的橡胶;(4)泡沫橡胶或泡沫塑料,如PU等;(5)表面涂层、防滑涂层、抛光剂、贴花图案和涂料图案;(6)衣服上的弹性物质;(7)涂料与填充物;(8)绝缘体[7]。儿童服装/服饰产品中为体现童趣的各种装饰用设计如涂料印花、烫画、涂层、珠片被广泛使用,同时,为了凸显产品的防水、防渗漏功能,经常会使用含有软质PVC材料,如PVC人造革、PVC薄膜、PVC辅料等,这些涂层、印花、薄膜材料中都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

风险案例分析

1.产品质量安全报道。

2012年11月,据北京商报报道,在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全球时尚品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调查》的报告中,多个服装行业领先品牌的产品中含有高浓度的环境激素邻苯二甲酸酯。

2012年7月,据新京报报道,一项台湾的儿童玩具抽检报告显示,儿童雨衣DEHP塑化剂的含量超标196倍。2006年9月,据香港媒体报道,连锁服装店佐丹奴在港宣布,已停售一款印有迪士尼卡通人物小飞象的童装T恤,因有报道指出,该款T恤化学物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14倍。

2.2产品通报及召回案例。

2012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TickettoHeaven”牌儿童雨衣发出消费者警告。产品中含有3.6%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存在化学危险。

2012年2月1日,加拿大卫生部与AbondCorporation联合宣布对中国产“HoneyBunny”婴幼儿围嘴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为该围嘴的口袋和背面中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

2008年8月2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儿童围兜发出消费者警告。该围兜中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的含量达14%~15%,存在化学危险。

世界各国采取的应对措施

1.国际环保纺织品标准。

国际环保纺织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的有害物质检测是根据相应纺织品的用途而定。其原则是纺织品与皮肤的接触程度,接触越强则对纺织品的人类生态学要求也越高,其将纺织品分为4类:Ⅰ类产品——3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用的纺织品和纺织品玩具;Ⅱ类产品——在使用时,表面的大部分和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Ⅲ类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表面不和人体皮肤接触或只有很少部分和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品;Ⅳ类产品——主要用作装饰用的纺织品。对于不同类别的纺织品,Oeko-TexStandard100分别提出了相应的邻苯二甲酸酯限制要求,其中对于Ⅰ类产品要求为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总含量不超过0.1%。Ⅱ类、Ⅲ类和Ⅳ类产品中DEHP、BBP、DBP、DIBP总含量不超过0.1%。

2.欧洲。

2007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的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中明确要求,3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DEHP、DBP和BBP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使用。另有3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DINP、DIDP和DNOP被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这6种邻苯类增塑剂的含量不得超过0.1%。其所涉及的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的婴童玩具、婴童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在最新的73项高关注物质授权清单中涉及了7种邻苯二甲酸酯,除了上面提到的DEHP、DBP、BBP之外,还包括了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酯(DHNUP)、邻苯二甲酸(C6-8支链与直链)烷基酯,富C7链(DIHP)、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DMEP),授权清单中要求7种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小于0.1%才可以使用。

3.美国。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关于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限量规定已于2009年2月10日正式生效。该法案规定,12岁及以下的儿童玩具或3岁以下的儿童护理产品中不得含有浓度超过0.1%的DEHP、DBP或BBP。此外,12岁及以下可放进儿童口中的儿童玩具或3岁以下的儿童护理产品中不允许含有浓度超过0.1%的DINP、DID或DNOP。

4.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从2011年6月10日开始限制在儿童用品中使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违规生产商可能面临500万加元(约合500万美元)罚款。新规对6种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如PVC)中的含量进行了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软乙烯基塑料中的DEHP、DBP和BBP三种物质含量不得超过0.1%;在可能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中,同时限制使用DINP、DIDP和DNOP,这三种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

5.阿根廷。

阿根廷政府在2008年发布决议,禁止销售、生产、进口、出口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过0.1%的儿童塑料玩具和用品。决议要求在进口用弹性材料制作的玩具和儿童用品时,须随附由阿根廷塑料工业研究发展中心(INTIPlastics)签发的技术报告,确认这些产品不含任何禁用的邻苯二甲酸盐。2010年5月阿根廷卫生部修改了这一规定,允许经阿根廷认证机构授权的合格评定机构出具证明。2011年1月阿根廷当局发布决议,要求进口商根据认可的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提供邻苯二甲酸盐的符合性证明。

6.韩国。

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2011年11月发布关于有害物质的新标准,规定儿童用品和食品包装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应小于0.1%。

国内儿童服装标准现状

在我国已经发布并实施的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按照产品的最终用途将产品分为四类,即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装饰材料,其中婴幼儿用品的技术要求包含了对上述6种邻苯二甲酸酯总量的限制要求。这个标准是一个适用于各类纺织品及其附件的推荐性标准,其对涂层、塑料溶胶印花、弹性泡沫塑料和塑料配件的产品中增塑剂含量提出了限制要求,标准中的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均参照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通用及特殊技术要求》(2008年第1版)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国现行纺织品标准体系中,适用童装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推荐性产品标准中均未涉及邻苯二甲酸酯的技术要求。

因此,童装生产企业对增塑剂含量的风险意识不强,盲目依赖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原料,未将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列入日常质量管理内容范围;同时,部分企业一味追求产品的外观和性能,将各种涂层、印花、烫画、塑料配件等工艺设计应用在儿童服装产品,往往偏重工艺需要而忽视添加剂的剂量控制。

我国童装中邻苯二甲酸酯安全风险应对建议

1.童装生产企业应密切关注与之产品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选取环保、安全、无害的增塑剂替代上述6种增塑剂应用于产品生产工艺,从原材料管理入手,提供一个产品安全的质量保证。

2.加强儿童服装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我国童装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正在报批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已将6种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增加为考核项目,建议尽快发布并实施,为童装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提供一个技术保障。

3.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项目列入日常的童装产品质量监督的内容,使产品质量监督更具全面性,为童装产品的质量提供一道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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