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媒体热议的“节能灯电磁辐射”、“LED蓝光伤害”、“调和汽油”等问题,均属于国内标准未规定、国内外标准不一致或者行业“潜规则”的风险问题,不是日常的监督抽查等传统质量监管模式能够解决的,对此,上海市质监局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在全国率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并借着“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机,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发布了儿童服装和塑料玩具的安全风险预警。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是通过运用风险管理的手段,组织技术资源,对产品中影响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危害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推动完善相关标准,及时将标准之外的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的法定要求,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对监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质监局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处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危害的程度和危害到的群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将监测结果上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生产出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同时,对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相关产品时关注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从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降低伤害发生可能性。
在今天下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质监局首次发布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包括儿童服装拉带、绳索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塑料玩具中增塑剂的安全风险预警。
在这两份风险预警中,东方网记者注意到,预警分风险源、标准现状、风险监测情况和防护措施四个方面发布了相关信息。
以儿童服装拉带、绳索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为例。
风险预警显示,儿童服装拉带、绳索的“风险源”为“儿童服装拉带、绳索的设计或构件布局不当,可能导致儿童在行走、游戏、运动过程中发生潜在的机械安全性危害,包括勾住、勒伤、缠绊、摔倒、局部性组织缺血或窒息等,威胁到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标准现状”方面可以看到,美国和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针对儿童服装绳带安全制定了标准要求,并进行了严格的市场监管,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中国出口欧盟、美国、加拿大纺织服装产品被召回的有225起,因绳带安全被召回的有172起,占纺织服装召回案例的76.4%。而我国实施的《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均专注于童装小零部件安全性能,均为推荐性标准,且目前童装类产品标准尚未引用这两项标准。
“风险监测情况”则公布了抽样检测的情况。质监局先后从申城市主要商场和生产企业采集了62批含有拉带、绳索部件的儿童服装样品,检验和评估依据采用《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结果表明,59批次样品拉带、绳索不符合标准的要求,经专家评估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
在此基础上,质监局发布“防护措施”,提示广大消费者,在为孩子选购服装时,关注童装中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的潜在危险,特别是在为7岁以下孩子选购服装时,尽量不要买颈部有细绳或束带的衣服,即便是年龄稍大的孩子,服装上的拉带或绳索也不宜过长,且给出了购买此类拉带儿童服装的建议,并明确若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通过塑料玩具中增塑剂的安全风险预警,我们可以发现,对青少年儿童生产发育不利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是风险源,而目前欧盟、美国都针对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含量进行了限制,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6675-2003《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其中化学检测项目中尚未包含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但目前,该规范修改草案稿中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要求,从市场上30批次样品抽检情况看,4个批次不符合要求且属于低风险,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为孩子选购玩具时,尽量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在使用塑料玩具时,尽量避免儿童舔舐或啃咬玩具表面,同时,市质监局敦促塑料玩具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生产原料质量管理环节严格把关,充分考虑保护儿童安全健康的要求,从根本上杜绝产品安全隐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