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日前公布了棉衣、皮鞋、室内加热器、眼镜、玻璃酒瓶5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其中,棉衣服装合格率较低,抽样合格率为86%,其他品类的不合格产品则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本次共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省外企业生产的50个批次的棉服装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43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6%。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有7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染色牢度。由山西汇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杭州来来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165/88A型来艺牌女装(棉服装)、由太原市小店区江畔服饰店经销的标称维娜三信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65/84A型HUNT city牌休闲夹克(棉服装),其纤维含量、色牢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共对太原市场上经销的省外企业生产的50个批次的皮鞋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49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8%。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感官质量中的整体外观,主要表现为没有标注中国鞋号,此种产品不便于消费者选购。由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亲贤店经销的标称浙江金狮王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狮王牌38型男鞋,其整体外观不符合标准要求。(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