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标识已逐渐成为欧美等市场对我国服装出口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焦点,不规范的标识正成为服装出口障碍。据统计,2012年宁波出口服装企业总数约为1472家,检出标识有问题的企业有412家,标识不合格的企业占到出口服装企业的近三成——
“王总,你们这批婴儿服装的实际组成纤维含量与标识上的含量偏差太大,不符合美国《羊毛制品标签法案》要求,判定为标识不合格,必须返工。”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轻纺科的蒋小周与宁波市凯业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针对1批出口婴儿服装进行着沟通。蒋小周表示,类似的事情,在他管辖的区域内每周都会发生。
标识违规遭退货
诗南制衣出口至意大利1批针织服装,最终出货时被第三方验货机构以产品缺少原产地标识而要求退货直至整改合格。“我们真不了解意大利关于标识的相关要求,遭遇退货不但有经济上的损失,我们的声誉也会受影响啊。”该公司报检员小张跟蒋小周诉苦。“根据《意大利制造》原产地标识法规规定,在意大利销售的纺织品需强制施加原产地标识。”蒋小周跟小张解释道。
欧美等发达市场历来重视纺织服装的标识问题,蒋小周接着说,美国通过《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等法案,对产品“原产国、纤维含量、保养说明与消费者安全有关的必要信息”等内容作出清晰严格的规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2年5月8日起实施法规(EU)No1007/2011,主要涉及纺织纤维的名称和纺织品纤维成分相关的标签和标识规定,且包含原产地标签计划。不仅欧美等发达市场,新兴市场的产品要求正逐渐向发达市场看齐。如埃及于去年6月15日开始实施新的进口纺织品和服装测试检验程序法令,规定标识应该包括国家产地、制造商名称、进口商、注册商标、纤维含量以及保养护理等内容。
标识内容应真实
“我们公司出口1批女式T恤衫到以色列,标识为90%粘纤/5%氨纶/5%金属纤维,而通过宁波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验中心测试,实际为59.3%粘纤、33.4%涤、7.3%氨纶,结果相差悬殊。我回去调查才发现,面料是由外贸公司组织生产,客户确认了面料的手感和颜色而未对面料成分进行检测,公司的业务员认为只要客户确认,就可放心生产,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与洗水唛所标识的不符。我们立刻返工,避免货到国外遭遇退货,挽回了经济损失。那次之后我们公司开始特别重视标识这块工作。”谈起那次险些被退货的经历,宁波雅仕杰制衣有限公司张总至今还心有余悸。
据纺检中心副主任傅科杰介绍,服装标识是用来说明服装的性质、用途、来源及使用方法等的一系列指导性文字或图案,一般需包括主唛、成分唛、水洗唛、产地唛等内容。但由于服装生产企业自检自控能力普遍不足,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缺乏原辅材料的验收把关能力,往往忽略标识与实际一致性的验证检验,而且部分企业对标准法规要求缺乏了解,甚至存在为迎合客户要求而刻意欺瞒的情况,客观上导致产品标识质量问题较多。
标识假冒不可取
2012年下半年,由世界著名品牌“KAPPA”授权宁波天衡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针织服装准备出口到美国,蒋小周发现其中含有“BAMBOO”即竹纤维制造标识。近几年,由于竹纤维等新型纤维具有天然环保等特性,部分企业出于卖点、利润等考虑将普通纤维“以次充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已明令打击含欺骗性宣传的竹纤维产品等。该批货物被取样送到了宁波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经过鉴别分析,最终确定产品实际由再生纤维素即粘胶纤维构成。宁波检验检疫局责令企业进行标识返工,按照检测结果整改,从而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检管处应慧峰介绍,现阶段出口服装的纤维组成即成分标识问题较为突出,首先是混纺及交织产品的各组成纤维实际含量与标识偏差,超出限定允差,或是纤维种类名称标示错误;其次是产品缺少成分标识,法规(EU)No1007/2011规定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须包含耐用、易读的说明纤维组成的标识。同时“假冒”标识问题较多,由于客户或贸易商为谋取不当利益等原因,部分产品存在标识伪冒产地等情况,或是未经授权许可,产品标识侵犯他国或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权益。
宁波检验检疫局专家建议服装出口企业:首先,应树立诚信意识,杜绝恶意欺诈行为,保证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应加强学习,熟悉产品标识控制要求,利用建立关键原辅材料管理制度、委托检测等方式,增强自身的合同设计评审及产品开发等过程控制能力;第三,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应经过必要的产品验证,认真核查出口合同、商标授权书、产品标识等内容,有效规避贸易风险;第四,注重对内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培训,避免因内部单证资料交接错误、信息传递失真等原因造成产品标识错误。(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