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消息,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副厅长素拉实表示,2012年泰国出口商使用自由贸易协议(FTA)优惠权益出口的累计价值高达417亿480万美元,在2011年399亿4,471万美元的基础上成长4.41%。源自泰国与已签订FTA国家间的贸易在持续增长。累计出口价值中享有FTA权益的所占比为47.32%,累计减免关税881亿3,863万美元,厅方认为还未充分利用FTA优惠权益。
素拉实表示,2012年泰国与其它国家或组织所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中,东盟自由贸易协议(AFTA)利用最为充分,泰国出口商利用此协议出口商品的累计价值为147亿9,396万美元,东盟市场已取代美国和欧洲成为泰国最重要的市场,所有使用FTA权益的出口商品中使用AFTA的就占到47.36%。
其次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CAFTA),泰商使用CAFTA权益出口商品的累计价值为112亿8,737万美元,利用率高达84.29%。泰商利用泰国-印度自由贸易协议(TIFTA)出口累计价值为6亿9,606万美元,利用率为70.04%;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议(TAFTA)中泰商出口累计价值为48亿5,726万美元,TAFTA权益利用率为60.65%。
素拉实提到,由于泰国商家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仍未达到FTA协议缔约国的要求,导致各项FTA协议权益未得到充分利用,尤其是作为泰国主要出口商品的工业产品,源自此类产品组装生产所需原料及零件为从非协议签订国进口。泰国商家应进行自我调整,争取从FTA协议缔约国进口原料,达到协议要求,充分利用协议优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