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印染污泥偷倒案,两名被告均被判刑。这两人共偷倒印染污泥2500多吨,非法获利35万多元。
柯桥人施某2012年与货车司机安徽人高某结识,开始做起运输处置印染污泥的生意。这年8月,施某借用杭州连新建材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每吨印染污泥140元左右的价格,先后与绍兴三家印染企业签订虚假的污泥处理协议,约定三家公司的污泥由施某运至“连新建材”依法处置利用。之后,施某将从三家公司运出的印染污泥低价委托给高某处置,高某明知印染污泥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仍将运出的印染污泥非法倾倒至绍兴市群贤路的“避塘农庄”等地,两人合伙非法倾倒的印染污泥共计2500余吨。
去年9月3日,涉案的2人被公安机关刑拘。经过反复取证,检察机关将此事公诉至柯桥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官认为,施某、高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结伙向土地倾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属共同犯罪。根据既有证据,法院对二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污染引起的土地修复等相关费用,有关部门也将向二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