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昨日以151票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环保法修订案草案。立法25年后迎来首次大修的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环保法还着手加大惩罚力度,对罚款将上不封顶。
与此前的《环保法》相比,新修订的版本增加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这一章节,赋予老百姓一定意义上的参与和监督权,比如公民可以通过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建设项目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环评文件除涉及国家及商业秘密要全文公开等。除此之外,环保工作还要同时接受NGO和人大的监督。
自2012年8月初审至今,这部法律已经经历了四次审议。这部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未来能够顺畅施行吗?常纪文说,他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是否能够做到严格执法。
焦点1
300家环保组织可进行公益诉讼
修订草案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委员提出原拟的“信誉良好”在实践中难以把握,草案表决稿将其改为“无违法记录”。不仅如此,诉讼主体的性质也经历了一波三折,二审、三审稿中的环保联合会和全国性社会组织都被批评为主体范围太小。常纪文估算,如果第一步把诉讼资格仅限于社会组织的话,全国符合“五年以上没有违法记录、市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环保组织”有300家。
焦点2
未经环评项目不得开工
原来的《环保法》关于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规定为“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此次修订则更加严格,明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修订草案对环评文件的约束力明显增强,这成为了建设单位无法绕开的门槛。草案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或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将被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恢复原状。
焦点3
违法企业按日罚款 上不封顶
今后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到底会有多高?针对企业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修改后的环保法增加“按日计罚”的规定。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介绍,按日计罚针对企业拒不改正超标问题等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作出的针对性措施,目的就是加大违法成本,在中国现行行政法规体系里面是一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
别涛说,环保部门在决定罚款时要考虑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违法所得等因素来决定罚款数额,今后罚款数额会更有针对性且会有相应提高。按日计罚有无上限?别涛说,环保法规定了罚款的规则,完善处罚程序,本身没有设定按日计罚的上限,今后罚款的幅度、具体数额、是否设立上限或下限,将由专项法规定。
焦点4
地方政府违法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
在企业违法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怎么办?修订草案增加了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纳入考核,以及引咎辞职等内容。
根据修订草案,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责任人、下级人民政府及责任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等将对直接负责主管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