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获原则通过
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更加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扩大监管范围,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让肇事者、责任人付出更大的代价。
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一是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基础建设。三是用好社会力量。四是加快推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