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提升童装质量标准
跟2003年版的旧国标相比,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服装新国标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童装标准的改动。新规范对于婴幼儿服装产品的定义由原来的“24个月或身高80厘米以下”改为“36个月或身高100厘米以下”。
新国标规定,根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指标,服装被分为A、B、C三个档次,经检验符合A级标准值的,才可供婴幼儿使用。这意味着,3岁以下儿童的服装都要严格执行A类标准。同时,生产企业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A类”等字样。对于不符合《规范》的童装将一律被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目前在售品牌童装不合格因素
据县工商局对柯桥商场以及专卖店等流通领域品牌童装抽检结果分析,很多童装是在成分含量、染色牢度、标识等方面不合格。
其中,成分含量不合格是本次抽查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成分乱标或是少标。抽检中有一家企业生产标注为100%棉的裙子检验结果含棉量只有58.8%,其余均为聚酯纤维。更为离谱的是,有另一厂家生产的女童梭织连衣裙标注面料同样是100%棉,但实际成分却为72.5%粘纤和27.5%锦纶。
在检测结果中,染色牢度不达标问题也较为严重。色牢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指标,只要是指纺织品或服装上的颜色受到汗渍污染和洗涤、摩擦时,是否会褪色或掉色。此次抽检中婴幼儿服装染色牢度问题只要体现在耐湿摩擦色牢度上。据介绍,染色牢度一般采用5级九档制评级,5级最高。而抽检中有两个批次的服装湿摩擦色牢度在2-3级,属于严重的色牢度不合格,将会对婴幼儿的皮肤造成极大伤害。
此外,标识不合格问题也值得引起生产商的注意。在抽检中发现有6个批次的服装吊牌上仍按照2003版旧标准标注,被视为安全类别标注不规范。尤其现在服装商品种类不同,其洗涤方式差别很大,生产厂商应该正确标注产品信息。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一些以次充好、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作出处罚。县工商局消保分局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加大对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以及对不规范企业的惩罚力度,促使企业、商家增强质量把关意识,从而提高我县服装产品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