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吴清海在会上指出,在适应发展新常态的情况下,纤检机构要做到“放活”,加强对棉花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纤维质量监督、公证检验、监督抽检3项基本制度;也要做到“善管”,运用市场思维,沿着法治轨道,把该管的管起来;更要做到“共治”,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共治机制环境。
他表示,纤维质量监管工作质量和企业管理质量一起,影响和决定着国家纤维产业经济的发展质量。要贴紧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着力提升棉花质量监管水平,坚定落实棉花质量监督3项基本制度,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发挥政府监管的有效作用,着力提升纤检机构在控制质量、维护秩序、以质论价、公平交易、服务调控等方面工作水平;推进毛绒质检体制改革,着力提升非棉纤维质量监管水平;全国各级专业纤检机构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纤检法治化工作水平,推动纤检法治工作与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全面提高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要严格队伍要求,加强纪律建设。